输了官司之后的法国CASTEL公司开始面临在中国市场的尴尬境地——在今年7月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上海班提酒业公司和李道之3373万元人民币之后,法国CASTEL再次被判决在赔偿上海班提酒业公司1102万元中承担连带偿还责任。
10月14日,《华夏酒报》记者收到来自上海卡斯特酒业总裁潘汝显的邮件中显示,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冻结了法国CASTEL公司在卡思黛乐酒业(中国)有限公司中的100%股权,并将其注册商标查封,这意味着如果法国CASTEL再不执行法院的终审判决,CASTEL的注册商标和其卡思黛乐酒业(中国)有限公司将遇到更大的麻烦。
浙江省高院已经裁定,李道之作为中国“卡斯特”商标的专有权人,其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。在本案中,法国CASTEL未经李道之许可,在生产销售的葡萄酒标签突出使用“卡斯特”标识的行为侵犯了李道之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法国CASTEL公司是法国和欧洲的第一大葡萄酒生产商,是非洲第二大啤酒和软饮料生产商。作为闯荡国际市场的老手,法国CASTEL公司怎么会轻视中国法院的判决?
原因很简单,就是法方始终认为“卡斯特”中文商标持有人李道之是典型的利用囤积商标“不劳而获”的投机行为,认为“卡斯特”本应该属于法国CASTEL公司所有,李道之乃是恶意抢注,并直指其是“官司制造机”。
要知道的是,中国“卡斯特”有其完整的生产、销售网络,年销售额达数亿元人民币,也是目前葡萄酒企业的佼佼者。说他恶意抢注,恐怕需要更多的证据。
当市场竞争遇到冲突的时候,法律就是判定其对与错的唯一准绳,法律也是任何企业参与竞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争所必须坚守的底线——这在中国如此,在法国如此,在全世界都是如此。
据说法国CASTEL公司正在与律师等有关方面协商,期望寻求最高院的支持。但这与履行相关判决并不矛盾。
法国CASTEL公司已进入全球130个国家的市场,它在全球的成功自然有其道理。2013年,法国CASTEL公司推出了自己的中文名字“卡思黛乐”,显见其对中国市场的重视。公司中文网站上有这样的介绍:家族一直以与人分享对葡萄酒的热爱为愿望,以生产高品质的葡萄酒来满足客户和消费者为最高宗旨。在迅猛发展的同时,我们依然牢固坚持企业精神和价值观。
——这个价值观当然应该包括,遵守和尊重所在国的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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